在12月10日召开的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通报了洪洞县瑞之源煤业公司“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情况,就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提出严格要求。
张宝顺指出,这次事故死亡105人,损失巨大,影响恶劣,教训极为沉痛。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负责同志亲赴现场指挥抢救,开展事故调查。目前搜救工作基本结束,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全面展开,矿区社会保持稳定。这起事故暴露出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非法越层越界开采、超能超员生产、管理混乱、迟报事故、盲目抢救、监管不力等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再次警醒我们煤矿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必须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要加大追逃力度,使这一事故中的非法矿主等直接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给死难矿工家属、社会舆论一个负责任的交待。二要以打击非法越层、越界开采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督查。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对每个煤矿越层、越界开采行为进行实时监测,严肃查处资源管理审批、价款减免等环节中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腐败现象,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人为隐患。要强化工作责任,明确政策,从严要求,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三要强化 “一通三防”措施,加强煤矿瓦斯治理。煤矿瓦斯事故占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70%以上,抓住了这个大头,才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多发势头。各个方面要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把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四要加强对矿区的社会管理和基层组织建设。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矿区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扭转一些矿区管理混乱、环境恶劣等问题。
只有社会管理搞上去了,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才能落到实处,否则就是一句空话。五要重视对公职人员在煤矿监督管理中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大安全生产在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比重。在山西,不能有效地防范治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在事故发生后束手无策,不能妥善应对,这样的领导干部不能算是称职的领导干部。对那些由于人为因素、监管不力造成煤矿事故尤其是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党政主要领导在一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使用。同时要把那些作风务实、工作扎实,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对此,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形成相应的政策。广大领导干部都要汲取这起事故血的教训,深入思考,引以为戒,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科学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记者 杨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