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7日起,广州市将大幅上调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涉及的奖励慰问金金额涉及七个档次,全部都有五成以上的增幅。据《信息时报》10月17日报道,今后,在广州见义勇为而牺牲或伤残的勇士们将可获得大幅加码的奖金,其中牺牲者最高奖励金由5万元提至30万元,并且明确了奖励慰问不分户籍。
生命无价,见义勇为的精神无价,重奖见义勇为者,体现了政府责任与社会进步,当然值得肯定。但笔者发现,对见义勇为英雄的奖励,虽然较从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这些奖励甚至只是一次性的。对于许多见义勇为的英雄来说,见义勇为之举往往会造成很大的身体伤害,很多人甚至会因此留下伤痛后遗症,严重影响了英雄此后的工作与生活。有关部门颁发的奖金虽然数额比较巨大,但毕竟不能保障英雄的后半生,对英雄今后的精神抚慰,也无法发挥作用。
太多关于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例,让我们难以忘怀——例如,2004年曾经在珠海市挺身而出勇斗劫匪,而光荣负伤的广西宾阳英雄韦兆安,由于伤痛缠身,再加上穷困潦倒无力治病,一年后在南宁某医院大楼跳楼自杀;7年前,22岁的宜兴大学生舒俊为了抢救同车的两名乘客,脸部、手部多处烧伤。一时间,这位见义勇为的英雄受到了江苏省、无锡市和宜兴市的多次表彰。然而,不久他就被人们遗忘。7年来,舒俊带着伤残的双手艰难而孤独地生活着……
对于那些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英雄家属来说,一次性的高额奖励之后便不再过问,不免会产生“人走茶凉”之感。而且,奖金再高,也只是一种物质激励,英雄的亲属更希望得到的,是来自社会的精神慰藉与人文关怀。
有鉴于此,我认为,对于见义勇为的英雄,以及那些在见义勇为中英勇牺牲的英雄家属,我们还应该建立一种长效保障机制,从制度层面上保障英雄免受或者减轻因见义勇为而产生的后遗症困扰。
对见义勇为英雄设立长效保障机制,这需要相关部门定期对英雄的身体和生活状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帮助处理英雄遇到的各种困难,同时还要像对待军属或烈属那样,定期对英雄和牺牲者的家属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慰问。这样,不仅体现了政府对英雄的关爱,避免英雄流血再流泪的悲剧发生,更体现了政府对于见义勇为这种良好社会风尚的大力褒扬和提倡,相信这一点,要比在当时对英雄进行一次性表彰更加重要和有效,并且更容易令英雄及其亲属感动欣慰,也更能令社会公众受到感染和鼓舞,从而使见义勇为精神在全社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传承和发展。
我们期待这种长效保障机制能够尽早设立,并在全国推广开来,期待见义勇为精神蔚然成风。(冼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