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闭幕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代表资格报告。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江门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林崇中辞去省十届人大代表职务。
今年8月31日,江门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接受了林崇中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9月12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确认其代表资格依法终止。
林崇中,男,汉族,广东惠阳人,1955年1月出生,学历大专,2001年7月至2006年2月期间,任中共新会市委书记、江门市新会区委书记;2003年6月起任江门市委常委,此后先后任江门市委秘书长、江门市副市长。(记者崔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