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含军事通信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全国“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了《举报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该办法对符合奖励范围的举报有功人员,最低可奖励300元,最高可奖励10000元。
办法规定,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来访或其他形式举报,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三电”刑事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查处取缔涉嫌收赃或违规经营收购站点的,可予以奖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电”办的统一举报电话号码为:各直辖市、省会、首府区号+12300。各地也可根据本地实际,另设专门的举报电话。(柴黎 于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