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4日电 国家预防腐败局昨天正式揭牌。有媒体引述专家指出,预防腐败局与香港廉政公署有相似之处,但亦不能与廉政公署相提并论。
香港《大公报》报道说,有专家指出,预防腐败局与香港廉政公署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有通过完善措施来预防腐败的职能,与廉政公署下设的防止贪污处类似。防止贪污处具有向私营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堵塞贪污漏洞的功能,而预防腐败局也有对企业、社团预防腐败进行指导的职责。但预防腐败局不能与廉政公署相提并论。报道指出,预防腐败局并不具有调查、执行等权力。
报道引述知情人士介绍,预防腐败局对内将作为中纪委、监察部预防腐败室,而单独挂牌,列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意味着可以以独立机构的名义下发文件、进行外事活动、签署国际条约等等,这将增强预防腐败局的权威。如果仅仅作为内设部门,将不具备这些职能。报道说,目前中纪委、监察部、高检反贪总局等反腐机构,更多地侧重于事后的惩治和调查,而防腐局的成立将事前监督纳入反腐败体系,从而形成更加完整的反腐合力。
另外,香港商报引述监察部有关人士说,该局的成立不会扰乱现有反腐工作体系,且并非反腐机构的“叠床架屋”,而是表明了中国反腐重心已悄然前移,预防与惩治并重的反腐败战略得到进一步明确。新加坡《联合早报》引述北京有关学者说,反腐的关键不在于部门的多少,而在于反腐行动是否真正的独立。
大公报则引述中纪委特邀研究员、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指出,预防腐败局的思路仍是通过国家授予的行政“权力”来反腐,而真正杜绝腐败,还必须由党员、公民行使自身的“权利”来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