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制度的利弊评判不应仅限于现实运行过程,及其所产生经济贡献或非良性后果等微观层面的因素。而应站在制度变迁的高度来权衡其经济成本和社会收益,最终对未来的制度变迁做出合理安排。
黄金周制度实施以来,其社会影响可以从其经济收益、社会功能和中华民族的国际形象三方面来考察。
黄金周经济:黄金周旅游收入占国内旅游收入比持续保持在20%以上
首先,黄金周的实施给国家带来的巨大经济贡献是有目共睹的。拿受益最多的旅游部门来说,相关数据表明:1999年国庆节以来,黄金周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在国内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中的比例持续保持在20%以上。实际上,受益于黄金周的产业领域,除了旅游业以外,还包括商业、餐饮、交通等相关产业。
我们不得不承认:黄金周制度在满足人民的现实旅游与休闲需求的同时,带来一些诸如交通紧张和景区拥挤等负面的外部效应。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无论是旅游企业还是旅游者都在逐步趋于成熟和理性。
黄金周休闲:带薪休假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落实了劳动者休假权
如果我们从更为宏观的层面上解读黄金周的社会意义。尽管它并没有提供更多的休假增量,但是它通过政府的“公共话语”的影响力。为中长程的旅游活动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时间预算。更为重要的是,黄金周制度客观上为中国居民导入了现代休闲的生活理念。在带薪假期实施的经济社会条件并不充分,或者说就业压力巨大的今天,黄金周制度从实践上落实了劳动者的休假权利,避免绝大多数工薪阶层因为机会成本过于高昂而使之仅仅停留于“书面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黄金周的实践历史对于提高普通民众的生活福祉具有极其重要的原始创新意义。
黄金周对策:从时空上错开黄金周休假时间,调整休假制度布局结构
我国未来的休假制度变迁只能是沿着更加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而不是单纯地增加或减少非工作时段存量的方向演进。如果我们单纯以效率为导向而取消黄金周,或以减少公众休闲时间为代价进行制度创新,那只能是因噎废食。
从更为长期的制度演化角度而言,以带薪休假为核心的替代性的制度安排当然是理想的,但从可行的现状出发,我们应当而且也只能采取渐进式的制度变迁模式,对现有的休假制度进行局部和结构调整。例如,从时空上错开黄金周休假时间才是可行的制度创新思路。具体而言,在充分考虑本民族传统习惯和不同地区作息时间安排,中央政府规定了统一的带薪休假周期以后,应当允许不同地区和不同层面的决策主体自主安排其所辖范围的休假时段,比如在春夏相交之际,华南地区可以从4月中旬至5月上旬休假一周,华北地区则延后半个月;或者,全国的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与私营部门和非营利部门错开休假时段,都可以在适度避免现有黄金周制度弊端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休假权利,并尽可能地促进社会福利的增长。(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