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日电 2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2007年第3期,发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的文章,题目是《政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罗干强调,要依法严惩腐败分子,让群众从中感受到社会公平。
罗干强调,政法机关要通过依法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消除群众对分配中不法行为的不满情绪。通过依法严惩腐败分子,特别是严厉查办涉及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医疗、就学以及商业贿赂等方面的犯罪,让群众从中感受到社会公平。通过依法解决涉法信访问题,严肃查究冤假错案的责任人,使人们感到冤情有处诉,增强对社会的信任和友善。通过完善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罗干强调,要根据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体制改革,重点谋划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执行权等司法权的科学划分和合理配置,以及如何加强人财物保障和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
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真正经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和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考验,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