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十二月六日电 (张恩 张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今日有消息称,左云“五·一八”矿难中的十二名渎职犯罪人被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这是近年来山西查处煤矿事故背后渎职犯罪、处罚人数最多的一次。
今年初夏,山西省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一起特大透水事故,有五十六名矿工在事故中死亡。
据介绍,左云县安监局工会主席张永祥、安监四站站长周平及安监二站站长刘晖,以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左云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斌、监察科长边志强、张家场乡国土资源所副所长郭玉、李春林,以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免予刑事处罚。
张家场乡党委书记常瑞、乡人大副主任陈喜清、乡长刘永鑫,以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张家场乡武装部长陈清河、乡安监站安监员韩占如,以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五月十八日夜晚,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当班工人二百六十六名,其中二百一十人安全升井,五十六人被困井下。后虽经政府组织全力营救,被困矿工无一生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