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东京3月14日电 日本东京高等法院14日就二战中被强掳至日本新潟港的中国劳工及遗属要求日本政府及相关公司赔偿一案作出二审判决,推翻了新潟地方法院承认原告诉求的一审判决,原告败诉。
1944年6月至1945年5月,被侵华日军强掳到新潟临港集团做苦役的中国劳工有900多人,其中159人客死日本。
从1995年起,在有良知的日本律师及日本市民的帮助下,部分中国劳工陆续在日本法院向加害者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
1999年,11名中国劳工幸存者向日本新潟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相关日本企业向他们道歉并进行赔偿。
2004年3月26日,新潟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日本政府和新潟临港集团(原日本港运业会新潟华工管理事务所)当年对中国劳工作出了严重的非法行为,判决被告向每名原告给予800万日元的赔偿。
这是日本法院首次明确认定日本政府对在二战期间绑架中国劳工服苦役负有责任。
此后,日本政府表示不服判决,于2004年3月31日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诉。
中国政府已明确指出,强征和奴役劳工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侵略战争中犯下的罪行之一,希望日方能够认真对待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