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四月二十四日电(记者 毕永光)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今日介绍,第三届行政长官选委会迄今已产生二百七十二名合资格的委员候任人。
由于较早前公布的选委会第一、第二界别以及第三界别中的劳工界和社会服务界的被确定接纳的候选人人数均与应选名额相同,至候选人退选的最后限期(四月二十一日)没有出现退选情况,因此,二百五十四名被确定接纳的候选人无需透过投票程序而可依法自动当选。
此外,管委会于今天举行的会议上,就截至四月十六日收到的五份宗教界的提名(共六人)进行审核和确认有关代表的资格,各宗教的被提名人人数亦与获分配的名额一致,管委会无需为宗教界的代表举行公开抽签。
上述二百六十人连同早前十二名向管委会递交登记表的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当然委员,至今已产生的选委会委员候任人共二百七十二名。
按照《行政长官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上人士自该届选委会全体委员名单首次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日起计正式成为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
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出。澳门特区第三届行政长官选委会由三百人组成。其余二十八名来自澳门立法会和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选委将于四月二十六日分别自行选举产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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