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妈与铺主终达成和解,获撤回破产呈请。(图片来源:文汇报)
资料图:“梅妈”及梅启明与梅艳芳蜡像合照。 中新社发 邓庆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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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梅妈”及梅启明与梅艳芳蜡像合照。 中新社发 邓庆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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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2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梅艳芳母亲覃美金2005年租用北角永兴街地铺用作“世界防癌协会”会址,与业主出现纠纷,被铺主雅士宾(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破产,21日梅妈与铺主终达成和解,获撤回破产呈请,须另向铺主及破产管理署付诉讼费用共约2万元。
其子梅启明声称要借10多万高利贷还债,若然母亲有何“意外”,一定向法庭追究到底。
梅妈上周五向法庭申请由梅艳芳的遗产中支取50万元来清还这笔债,但被法官指“帮得一次帮不了下次”,为免引起其它债主争相仿效,拒绝其申请。
梅启明21日出席法庭聆讯后指,店务纠纷一事全属被冤枉,欠下的50万元只能妥协,现时已借了10多万元高利贷,余下30多万元将会分期清还。
梅启明指母亲身体不适,因此没有到庭,留在家中休息。他指案件与打劫没有分别,又强调家人其实很少会用阿梅的钱,不满被外界视作大花筒,而阿梅辛辛苦苦赚取的钱就被外人操控,家人却落得如此下场。
梅启明更指因为朋友知道他们被申请破产后,见面都马上转头而去,一句慰问都没有,因此才迫不得已借高利贷。他又愤指要是还不到债,可能有天要横尸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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