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时亨:过去3年香港逾千宗淫亵或不雅物品案定罪
2008年03月05日 15: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3月5日电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5日在答复议员提问时表示,过去3年,执法部门共就1,876宗个案提出起诉,1,829宗被定罪;当中,涉及起诉1,198宗管有淫亵或不雅物品以供发布的个案,定罪的有1,178宗。
据香港媒体报道,马时亨解释,管有淫亵或不雅物品是否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主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管有有关物品以供发布予公众人士或部分公众人士。一般而言,管有物品是否以供发布,以及“朋友”是否可被界定为非“公众人士”或“部分公众人士”,必须取决于个别个案中的一切相关事实。法庭会根据法律及相关事实,作出裁决。
马时亨又重申,鉴于科技发展,尤其是互联网应用的特性和普及程度,以及公众对《条例》运作的关注,当局现正全面检讨《条例》的条文。政府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就如何修订《条例》,以配合香港社会发展,包括如何厘订评审物品内容的准则以及评审制度等,征询公众意见。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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