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抑郁跳楼 港少妇告医院不防自杀索赔2500万
2008年01月08日 11: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8日电 综合香港媒体消息,一名8年前诞下女儿后患产后抑郁的香港少妇,在香港仁安医院接受治疗时跳楼,头部及背脊严重受伤导致全身瘫痪,丈夫因而与她离婚。妇人7日上诉香港高等法院,指责院方及主诊医生没有任何防止她自杀的措施,索偿逾2500万元。
案发时24岁的原诉人陈燕娜(音译),现在大埔医院接受治疗,报告显示她需长期卧床或坐轮椅,只能以简单对话及手势与人沟通。律师透露她与丈夫已经离婚,其7岁半女儿的抚养权由黄姓前夫获得,但前夫仍与她保持联络。
原诉人一方透露,陈燕娜2000年7月9日生下女儿后,长期受尿道炎及情绪困扰,问题持续逾月,之后向多间医院求诊。同年10月7日,陈燕娜首次萌生自杀念头,辗转下被安排到大埔医院治疗。第二天,陈燕娜再生自杀念头,丈夫遂带她往仁安医院求诊,被主诊精神科专科医生赵伯宏断为抑郁症,当时院方已订明病人需要亲友陪同。
原诉指出当晚陈燕娜的家人已向赵伯宏说明陈有自杀意图,但第二天的医生报告中没有出现有关字眼,即使晚上陈燕娜情绪失控,拒绝说话和进食,又不理睬别人,甚至向家人表示“宁愿死”,其病历表中仍没有提及其自杀倾向。原诉指责主诊医生理应得悉事件并作出自杀提防指示。
陈燕娜留院第3日早上,在小姑的陪伴下到2楼平台散步时,突然冲出纵身跳下。事发至今7年,陈燕娜仍需倚赖轮椅住院。原诉又指出,陈燕娜想寻死,赵伯宏根本可以预料得到,而赵伯宏作为院方代表,即使是客席医生,院方也须负责。
辩方则称,陈燕娜及其家人没有交代其曾入住大埔医院,也没有交代其曾寻死,令医生难以得出其自杀高危的结论。至于院方作为私家医院,也不设有照顾严重精神问题病人的设施,在赵伯宏没有注明陈燕娜有意寻死下,护士也没有责任及时察觉其问题。案件今天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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