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开庭审理了香港人陈振贤、何秉钟涉嫌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和弹药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6月29日,陈振贤指使其手下何秉钟租下深圳罗湖区贝丽南路榆天花园某房,作为存放制毒工具、毒品的仓库使用。2006年11月5日,陈振贤
接到香港老板“肥佬”的电话,要其取一些毒品样板到香港,次日下午4时许,陈振贤与何秉钟去榆天花园住处取出各种毒品原料共7小包,两人刚下到楼下,当场被公安民警抓获,并从何秉钟身上缴获准备运输至香港的含有咖啡因、甲基苯丙胺、麻黄素等成分的毒品70多克。
随后,警方从榆天花园出租房内查获大量毒品,这些毒品含甲基苯丙胺、咖啡因、麻黄素、安替比林等成分,共计78公斤多,同时缴获藏匿于该房衣柜内银色手枪1支、弹夹2个、子弹30发,以及千斤顶、塑料封口机、模具、台秤、玻璃瓶等制毒工具一批。
检察机关认为陈振贤、何秉钟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运输毒品,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应当以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王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