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律政司要求香港高等法院,复核袭击警员朱振国的被告刑期。上诉庭裁定被告廖智勇刑期由入狱6年加刑至入狱10年。被告母亲表示,不会提出上诉。
首席法官马道立表示,23岁的被告廖智勇以生果刀刺伤朱振国,目的是想逃避追捕,法庭必须对这些危害执法人员安全的行为,判以阻吓性刑期,重判入狱是无可避免,而朱振国遇袭后成为植物人,完全康复的机会不乐观,基于公众人士的利益,上诉庭接纳复核刑期。他又赞扬朱振国遇袭当日仍然奋勇追捕凶徒,是英勇的行为。
香港律政司代表在高等法院表示,廖智勇案发时因藏有攻击性武及蓄意伤人,判处入狱6年,原审法官无考虑袭击对朱振国及家人造成的长期影响及伤害,而案发时朱振国正在执勤,判处较长刑期,有助提高阻吓力,保障执法人员生命安全及尊严。
代表律师又指出,被告当时用一把8吋长的生果刀打劫,被朱振国截查时,突然用刀刺伤朱振国颈部,因此两项控罪是独立事件,应该分期执行。蓄意伤人的最高刑期,是终生监禁。
被告母亲在散庭后表示,不会提出上诉,很希望朱振国早日康复,及好想向他及其家人讲对不起。
案发在05年7月19日早上,当时驻守长沙湾的朱振国,在保安道街市对开截查廖智勇时,被他用刀袭击,导致身受重伤,一直瘫痪至今,目前正在广州接受治疗,廖智勇于同日向警方自首,被判入狱。朱振国母亲表示,朱振国手脚的肌肉已较以前放松,可自行吞下流质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