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月薪1万元以下雇员年内或可发6000元强积金
2008年02月27日 13: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2008-2009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提出,港府建议为每名月薪不超过10000元,而拥强积金户口雇员和自雇人士,向他们的强积金户口一次性注入6000元。他希望在2008至2009年度内向有关的公积金户口注入款项。
特区政府自2000年12月起推行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目的是协助香港的就业人士把部分收入保留作投资用途,使他们的退休生活得到更佳保障。实施强积金制度后,加上特区政府建立已久的“社会安全网”和个人储蓄和保险,香港已具备世界银行为保障退休生活而倡议的“三大支柱”。
曾俊华表示,有些人士要面对生活上的各样开支,因此他们在强积金法定供款以外,未必有剩余资金可储蓄起来作退休生活用途。为显示特区政府对加强香港退休保障的承担,以及减轻社会福利开支的长远压力,港府计划为每名月薪不超过10000元,而且现在拥有强积金户口的雇员和自雇人士,向他们的强积金户口一次性注入6000元。
一些职业退休计划的成员现在没有强积金户口。如果他们的职业退休计划是界定供款计划,他们的户口同样可获注入款项。据悉,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会公布有关详情。
港府已为这项措施预留85亿元。要推行这项措施,特区政府必须修订现行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在完成有关程序后,曾俊华希望在2008至2009年度内向有关的公积金户口注入款项。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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