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从受理到发放17个工作日内办完
2008年01月02日 11:06 来源:每日新报 发表评论
为更好地服务借款职工就近办理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又新增了华夏、光大两家银行。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规范贷款办理时限的要求,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到贷款发放只需16至17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毕。
为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借款职工利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贷款承办银行、津房置业担保公司和各区县产权管理部门,从贷款办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严格规范贷款办理时限,目前从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到贷款发放只需16至17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14家公积金(组合)贷款承办银行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渤海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全市公积金(组合)贷款承办网点已达近230家。(记者 王月)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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