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十四日电(记者 阮煜琳)一九九八年中国确定了廉租房政策,提出应对不同收入的家庭实施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然而,时至今日中国仍有信阳、遵义四个地级城市,以及一百四十一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部今天对上述城市给予通报,并责令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县,要在二00七年年底前建立。
统计显示,截至二00六年底,全国六百五十七个城市中,已经有五百一十二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城市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七点九。同时,累计已有五十四点七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
建设部有关官员说,各级地方政府重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资金,扩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截至二00六年底,仍有信阳、遵义、保山、固原四个地级城市,以及一百四十一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建设部十四日公开通报二00六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表明,截至二00六年底,全国累计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为七十点八亿元人民币。其中,二00六年当年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为二十三点四亿元人民币,占一九九九年以来累计筹集资金的三分之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