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展大规模房屋租赁法规宣传活动
2008年03月03日 08:19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从2008年1月1日起,《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正式实施。为了切实维护房屋租赁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公安、劳动、司法等各相关部门近日在北京西客站举办大型宣传活动,以帮助广大外地来京人员了解相关法律内容。
规定明确,房屋租赁必须进行申报登记。这一方面是北京市落实“以房管人”的思路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实行出租房屋登记制度,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房主对承租人违法行为的责任制度和监督报告制度。与此同时,房屋租赁的申报登记,也为有关部门充分做好房屋租赁的服务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前,正值外地来京人员集中抵京的时刻,北京市流管办专门会同北京西站管委会以及建设、教育、公安、劳动、司法、计生等各相关部门共同举办了一次以“依法租赁房屋,主动申报登记,维护合法权益,实现平安奥运”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日活动。在北京西客站广场,通过发放宣传品、现场咨询、设置展板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规定》的内容,以及承租人所拥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同时还免费向过往群众提供房屋租赁和用工信息。(李松 黄洁)
【编辑: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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