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嘉苑业主杨女士收房时发现,户型图上标明的客厅窗户变成了一堵墙。杨女士称在她的再三要求下,开发商竟挖墙镶了一扇假窗户。今天上午,杨女士诉北京嘉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由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嘉轩公司被判赔偿6.5万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事实清楚,嘉轩公司违反约定的事实成立,嘉轩公司的违约行为给房屋的采光通风的确造成影响。因此,法院支持了杨女士经济损失的索赔请求。(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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