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2日电 《北京晚报》记者上午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获悉,原先客户必须购买的房贷险,现在改由客户自愿决定是否购买。这表明,强制房贷险开始松绑。
强制房贷险只有银行受益
交行新闻发言人表示,在该行最新出台的个人房贷新政策中,是否愿意保险、在哪家公司保险以及保费缴付方式等住房贷款保险事宜,完全由客户自愿决定。房贷险减免并不限定客户条件。这项服务将针对所有的购房者而不只是优质客户。交行人士算了一笔账:虽然各保险公司的费率不同、贷款期限不同、实际发生的房贷险费用不同,但如果按照50万元贷款20年期限,平均5‰的房贷险计算,客户需要付出2500元的费用。同时该行还推出的赠送律师费服务,也可为购房者减少1500元的费用支出。
据了解,央行1998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从此,房贷险确立了其个人房贷强制险的地位。房贷险是一种属于财险范围的保险,只有在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损害发生时,保险公司才会负责赔付购房人所欠银行的贷款,而真正的受益人是银行,而非买房人,因此一直以来这笔费用的收取受到了买房人、银行以及消协等业内外人士的争论,因此取消这一制度也是大势所趋。
取消房贷险对消费者利大于弊
房贷险的保险责任很窄,只是在房屋抵押期间,房屋因遭受火灾、暴风、暴雨等灾害而损毁时,作为第三方的保险公司才有为贷款银行履行清偿债权的义务。2001年底,房贷险改革措施出台,新方案增加了“还贷保证保险责任”。除因病原因外,一旦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款能力,保险公司将还掉所欠的全部或部分贷款余额。但是,房屋本身的出险率其实是极低的。
此前有专家表示担心,银行让房贷者自主选择购买保险,如果不要保险,房贷者抵押在银行的房屋,如因台风等自然灾害损毁,谁来承担贷款风险?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的有关人士介绍说,如果发生战争、地震等意外是不属于房贷险理赔范畴,而像房贷险合同中所列的暴雨、洪水、台风等意外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也极小。在此前该行借款人投保的房贷险里,房贷险的实际赔付率非常少,多年来只有一两例。(熊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