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适房,与其让权力骗购并高价转租,不如由政府直接廉价出租给低收入者。毕竟,经适房是一项政府福利,而不是商品。将公共福利永久性地私有化,是否恰当?
在经济适用房的“经济性”与“适用性”频遭质疑的背景下,郑州两家公司被爆瓜分216套经济适用房的丑闻,实在不值得大惊小怪。值得奇怪的是,对于这么大一件事儿,房管局竟称不知情。
《大河报》日前报道说,郑州市水产公司以解决困难职工住房为由申请建造经适房,在无偿取得两块土地使用权后,该公司以土地作为投资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联合开发”。216套经适房建好后,两公司以商品房价格公开出售。至于房产证,则是“经适房”的;至于业主,则没有一个是水产公司职工;至于办证所提交的资料,则是移花接木、胡编乱造的。
如果不是媒体曝光,对经适房承担着监管与审批责任的当地国土房管部门,会不会永远都“不知情”?这是有可能的,从以往发生的类似案例来看,“不知情”是职能部门最常用的犯错理由。社会常识告诉我们,犯错的人最喜欢说谎,有些人的谎言能够自圆其说,常常得以成为“实话”,有些人的谎言漏洞百出,常常就成了新闻。郑州市的房管部门是否说谎,普通公众当然不能定性,但我们知道,与报建方预先上报的特困职工名单完全不一致的业主们,照样获得了经适房产权证。
房管部门指责这一切都是水产公司伪造材料的错,于是水产公司被罚了区区3万元;水产公司则指责是开发商的错,但开发商还没有受到任何制裁。通过此类责任推卸的“行为表演”,我们有理由质疑:经适房之乱,到底根源何在?
表面看来,经适房是穷人区,但很多并不穷甚至很富裕的人却以居住在此为荣耀。比如开着宝马车的业主,在众穷邻居的目光下摇下车窗,立马就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这种感觉,名叫特权享受——并不贫穷的人能够住在这个地方,本身就是给自己贴上了权力为背景的标签。
无论是骗购经适房,还是将经适房当商品房出售,这其中都有权力的影子在晃荡。而经适房前仆后继地被利益者所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没有管好官员。去年,郑州市直机关内部在经适房小区低价团购126套豪宅的事件,曾轰动一时。按理,这个事件足够成为教训了,但时隔一年后的今天,该市的经适房又爆出这么一桩新闻。就像我们所熟知的那样,清退、更正是处理违规买卖的主要手段,至于对责任人的追究,通常都不见下文。
鉴于经适房常常不能适用于穷人,管好官员应当是第一要务。其次,减少经适房的买卖,增加其廉租功能,必须成为改革的主要方向——与其让权力骗购并高价转租,不如由政府直接廉价出租给低收入者。何况,穷人总有脱贫致富的一天,如果他们有钱了,就可以自动丧失廉租资格,把机会让给其他穷人。假如当初他们买下了经适房,很有可能在日后致富时再买一套豪宅,而把现有的经适房高价出租。这样一算,经适房就显得更适合廉租而不是买卖了。
毕竟,经适房是一项政府福利,而不是商品,用来买卖的东西无论多么便宜,多少都有商品的属性,都存在私有化特征。而将公共福利永久性地私有化,是否恰当?
更何况,就各城市对购买经适房家庭的收入限制来看,基本是买不起经适房的;又何况,低收入者买不起,总是有不少有钱人和有权人试图代劳。由此可见,严厉官员问责与改革现有经适房政策,是解决穷人住房问题的关键要素。(椿桦 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