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中国,已经有数量相当可观的一部分人口(总数在6000万人以上)——至少包括大中城市的低收入者3000万人以上、因失地而流入城镇的无业农民2000万人以上、被拆迁而补偿不足的城镇居民1000万人以上,他们正在或即将遭遇一场“房荒”的袭击:他们租不起、更买不起房屋,现行体制又不允许他们在城市自建便宜的住房。
我们还注意到,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因为房屋供给量的意外减少,恰恰相反,中国的房地产建设在近十多年里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房地产业的产值与利润增长都大大高于同期GDP和人均收入的增速,中国的房屋总面积和人均住房面积也都有很大的增长。
一直以来,人们习惯于从狭隘的经济学视角谈论房地产、从单纯的供求关系角度谈论高房价,这导致了对房屋问题无可救药的误解。在我看来,试图以经济学的理由来解释一种高于中低收入者终生收入的房价显然是徒劳的。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中国的官僚阶层、绝大多数吃“皇粮”的人口都不曾真正受到过高房价的困扰(即使他们的名义收入也并不高),因为他们不仅曾经有权以象征性的低价格购买了“房改房”,而且至今也还保留着单位集资建房的特权(当然只是象征性集资,而且是在低价的好地段上建廉价的好房屋);富裕阶层在整体上也不是高房价的受害者,相反,从各种富豪排行榜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甚至有超过一半的大富豪涉及房地产业,他们正是凭借土地和房屋投机而短期暴富。
事实上,当且仅当住房人是不吃“皇粮”的中低收入者时,“市场化”的高房价才真正成为了人们实现住房权的经济障碍。
中国所有的房屋在权利上都是房权与地权分离,城市的土地永属国家所有,即使它正好处于私有房屋的脚下,它也永远是一种“公共资源”。人们名义上对公共土地的平等权利事实上一直处于由政治权力所决定的私人配置状态:谁拥有对国有土地更大的支配权,谁能够从出卖这一支配权中获益更多,谁就拥有更多的土地权利。
当国家是唯一的地主,地方政府是唯一的土地代理批发商,垄断的地价是不可能不尽量拔高的,而垄断地价的畸形拔高也是有限的市场力量所无法纠正的。当作为公共资源的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商业资源并向私人计价出售时,人们对公共土地的权利在名义上也就不再平等了。国家的土地权此时大部分转化为那些对土地的规划、使用、定价拥有专制决断权的机构、官员和开发商们的部门利益或私人财富。他们显然拥有更多的土地权利,在公共地权的分配上当然也就比大众更加富有。而这种富有,在高房价的市场假象掩盖下,也已经充分的货币化和市场化了。
很明显,中国现行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规划权、管理权、定价权等一系列的制度设置一律排斥公民个人平等的土地权益。这正是高房价的首要原因,也正是贫弱人群遭遇“房荒”的首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