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阎军认为,包括摄影在内的艺术作品共同创作的必要前提是参与创作,且必须署所有参与创作者的名字,如果在不同场合以不同署名发表,都是侵犯了其他参与创作者的权益。多数与会的法律人士在会上指出,摄影作品的共同创作是存在的,法律上也是认可的,但此案例中当事人互不指证的态度从法律上增加了定性的困难。
与会的许多人士认为,针对此事,认定方法只有一个,即看参评作品是否符合中国摄影金像奖的章程和参评细则约定。
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和评委会的部分成员也表述了自己的看法。中国摄协副主席、中国日报总编辑助理王文澜认为,中国摄影金像奖的创作奖征稿细则有明确规定,然而桑玉柱所述的“共同创作”与金像奖的申报要求是不相符的!度嗣窕ā飞缟绯、总编辑徐步认为,冒用他人作品参评,评委是很难发现的,此事的发生和处理对于进一步完善相关摄影比赛、评奖的程序是有意义的。
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副主任夏潮在组委会专门会议上说,桑玉柱涉嫌冒用他人作品申报参评中国摄影金像奖一事,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并在互联网上引起热议。从客观上对金像奖的崇高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中国摄协作为金像奖的联合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在收到举报之后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中国文联和组委会领导作了汇报,同时提出了对此事的处理意见。中国文联和组委会领导认为,中国摄协进行的调查是认真细致的,处理意见是严肃慎重的。
经表决,组委会一致通过《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关于取消桑玉柱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的决定》。
对于近年来摄影界时有发生的“造假”和违反参评规则等事件,中国摄协一向态度鲜明:坚决查处,绝不手软。2007年,在中国摄协主办的湖南壶瓶山、夹山、崀山风光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中,因有作品违反“不得改变原始影像”的征稿细则,主办方一次取消了54件入选佳作(含2幅入选精品)的资格,涉及的作品稿酬总额高达30余万元;2009年初,中国摄协根据网友举报,及时调查核实,取消了违反征稿细则的“长安杯”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全国摄影大展入选作品《当街理云鬓》的入选资格,及其在第二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摄影展览中所获的荣誉。
此次组委会决定取消桑玉柱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体现了对中国摄影金像奖严肃性和公正性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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