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5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正式启动实施博物馆、纪念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顺利实施,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按照中央规定的免费开放范围,重点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所需资金。
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保障将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带动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起中央与地方共担的经费保障机制。中央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所需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列入免费开放名单的地方所属博物馆、纪念馆门票收入减少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运转经费增量由中央财政按比例进行补助;地方所属博物馆、纪念馆改善陈列布展和举办临时展览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和补助;实行低票价和自行免费开放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中央财政对成绩突出的省份给予奖励。中央财政还将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地方所属的国家级博物馆提升馆藏条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展示水平,加强馆际交流和举办展览等。
目前,财政部正在着手制定《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研究建立博物馆、纪念馆财政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和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推动博物馆、纪念馆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财政部就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答记者提问
日前,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正式启动实施博物馆、纪念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近日,财政部教科文司负责人就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博物馆、纪念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需要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财政部门作了哪些工作?
答: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博物馆、纪念馆是展示和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窗口,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博物馆、纪念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体现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内在要求,顺应了世界文物展示业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充分挖掘博物馆、纪念馆的教育功能和公共价值,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社会公众的道德文化素养,加强国际文化交流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宣传推广,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有力推动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免费开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2007年,财政部下发《关于落实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财税政策的通知》(财教[2007]65号),对地方财政部门落实相关财税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2007年4月至9月,财政部又组织开展进一步推动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专题调研,研究提出了相关财政支持政策。
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政部门将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积极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新形势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大力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把这件利国利民的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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