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4日电 中国保监会14日下午举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方案的请示》,听取各方面意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陈东辉在听证会上表示,交强险达到经营稳定后,预计会出现盈利的趋势。
陈东辉介绍,保险核算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确保保险收入和成本支出在时间上的匹配。首先,507亿元的保费收入会影响到两个核算年度的核算结果。其中,第一年的已赚保费为227亿元,但是,为了获得507亿的保费收入而支出的费用,包括营业税金、保险保障基金、手续费、承保人员工资等,如果采用国内会计核算方法,均被计入第一年的成本;同时,交强险经营第一年,有一些一次性的前期投入,这些本来应当逐年分摊的成本,在核算时目前主要体现在第一年。
按照中国的会计核算方法,第一年账面出现亏损,但如果采用国际通行做法,第一年支付的部分费用则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入第二年的损益,第一年的账面亏损就会显著降低。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测算,尽管交强险的承保业绩也是略有亏损,但如果计入投资收益,则有1%左右的经营利润;如果按照业务收入与费用支出在时间上完全匹配的原则计算,则从第一年的经营结果看,交强险按照现行的限额、费率达到经营稳定后,预计会出现盈利的趋势。
陈东辉表示,国内和国际两种会计核算方法的核算结果并无对错之分,方法也无好坏之别,只是各自的着重点和指导原则不尽相同。国内核算方法要求所有的费用在发生时必须一次性计入当年,而国际通行做法要求收入与费用在时间上的匹配更紧密。正是由于交强险第一年都是新签单业务,没有存续业务,以及费用分摊方式的不同才会对利润结果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国内、国际两种核算方法的核算结果出现较大差异。交强险经营稳定后,两种方法的核算结果将趋于一致。(据保监会网站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