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食品安全监管“政出多门”、“多龙治水,难以治好”的尴尬现状,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卫生局局长屈谦今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应尽快出台“食品安全法”,以明确责任、整合效能。
屈谦说,建国以来,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至少有几个,这些法律法规的立法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以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不同的时期,社会背景不同,监管对象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计划经济时期及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对象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当时条件下,企业不会为谋取最大利益而缺失社会责任和诚信。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多种所有制的企业并存,并且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企业为了生存和谋利,不惜牺牲产品质量安全,严重缺失社会责任。因此,由于立法时期的差异和背景的不同,旧的一些法律法规对今天新的市场主体的约束力度和打击力度就显得弱了,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
屈谦介绍,由于历史原因,食品安全的立法来自于多个部门,这就造成了食品立法主体“政出多门”,“多龙治水,难以治好”的尴尬局面。目前有五个部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分别为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种养殖环节,卫生部门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餐饮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工商部门负责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和工商执照的发放,商委负责肉类屠宰及酒类流通环节。
屈谦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食品安全法》,规范职责,整合效能。同时应建立产地档案制度,对市场固定经营户经营的鲜活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实行产地备案制度;把好自检关,在畜禽产品批发经营中,市场设立肉类产品报验点和外来猪肉复检点,加强对入场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建立营销档案,完善自律机制,在经营户中建立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等自律制度,完善营销档案;推行包装标识管理;推进认证工作。(记者李心成、实习生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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