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塑料袋收费可能在一毛至三毛
2008年01月17日 15:53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那么塑料购物袋该怎么收费?会不会有个统一标准?昨天,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召集北京一些大中型超市以及新发地农贸市场听取相关意见。据参会人士今天向本报记者透露,各超市目前倾向的收费标准是每个塑料袋1毛到3毛钱。
据悉,国家发改委在制订相关标准时可能要定一个塑料袋收费的最低限值,不设最高限,也就是说最低不得低于多少钱。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超市将收费塑料袋也当做一种促销手段,引发行业竞争。(记者 杨滨)
【编辑:席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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