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2月1日起,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交强险将获得“降费”,降费幅度从5%至39%不等。这是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的新《交强险基础费率表》中明确的。据测算,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这是交强险自去年7月1日实行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费率浮动办法之后的再次“让利”。
交强险的这次调整较之以往能够更好地体现其社会公益性,减轻了广大车主的一部分负担。但是,一个重要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它有可能再次成为引发今后有关交强险争议的导火索,那就是公众知情权的空缺。
有关交强险的争论,主要是围绕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展开的,这实际上是引起此次以“降费率、增保额”为核心的交强险调整的推动力量。交强险虽然调整了,隐患仍然没有消除。
所有的争论都与相关信息的不对称有关。2007年4月6日,律师孙勇向保监会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并于当年4月17日向保监会提供8份证据,证明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与此同时,律师刘家辉受156名车主的委托,向保监会递交交强险听证申请书,请求将交强险的费率结构及理赔数据公之于众。交强险暴利之争由此展开。保监会随后回应,认为孙勇的计算方式“是不科学和不准确的”。但是,孙勇再次拿出新的质疑理由,并分别上书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公布了普华永道咨询公司出具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汇总: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经营交强险的24家保险公司中,只有两家盈利,其余22家均显示亏损。
暴利之争使交强险的经营状况变得扑朔迷离。如果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的确亏损严重,那么,交强险根本不具有任何调整的空间。第一,大面积的亏损将使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难以为继。第二,违背了交强险的“不盈不亏”原则。而事实上,交强险经营中普遍存在着打折现象、回扣现象。并且,有关保险公司的数据也遭到了质疑。关于交强险,人保财险的承保规模最大,亏损达10.37亿元,而按国际会计准则核算是小幅盈利。有专家称,保险公司为了防止降低费率,很容易在财务上进行技术处理,例如通过增加准备金等方式,把交强险的账面做平。另据报道,在境外上市的人保财险2006年已赚净保费556.16亿元人民币,比2005年增加了4.2%。人保财险解释增长原因时表示,主要是2006年车险净保费快速增长,而车险保费的骤增则是交强险业务带动的结果。
就在暴利之争最激烈的时候,保监会以退为进,提出了“降费率、增保额”的听证会。于是,问题来了,倘若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亏损的,这种调整会否进一步恶化保险公司的处境?根据调整后的交强险方案,以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的经营结果为基准计算,责任限额上升至12万元,赔付成本将上升15%-20%;无责案件赔付比例从20%降至10%,赔付成本将下降2%-3%。面对这一调整,并没有哪个保险公司提出异议,也没有谁愿意退出交强险的经营。
不仅以孙勇为代表的“暴利说”质疑派仍在坚持己见,以刘家辉为代表的“费率结构”质疑派也在继续提出新的要求。在交强险听证会举行之前,刘家辉即表示已致信保监会,要求交强险的精算师和审计师到会接受听证代表的质询。刘家辉认为,其收到的听证会材料汇编里仅列明了各类机动车调整后的保费数额,这些数据只说明了交强险费率调整的结果,并没有说明交强险基础保险费是如何测算得出的,也没有阐述责任限额以及保费调整的理由和依据。
综上,有关交强险的两大质疑焦点虽然因新版交强险的问世而暂时被冷落,但相关争论仍没有停息,民众知情权的诉求冲动随时会再次释放出来——交强险的两次“让利”都是因此导致的,那么,谁能保障民众对知情权的要求不再次发出呢?知情权是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正确行使的前提,在这一前提没有得到满足之前,隐患就可能继续存在下去。(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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