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经》杂志给出的数字,唐建自担任基金经理助理起总共靠“老鼠仓”获利逾150万元。如果这个数字是真实的,那么能拿百万元年薪的唐建实在不聪明,因为犯罪的风险与收益明显不成正比。套用股市市盈的概念,唐建的“老鼠仓”与年薪相比只有一倍的市盈率,低估得不得了。
笔者并不是要商讨唐建这条“大鱼”有多大,而是想说证监会怎样才能抑制基金经理们“小聪明式的大冒险 ”。作为用钱生钱的游戏,证券行业可能是世间除赌博外来钱最快的行业,资本的力量是庞大的,富翁级的基金经理肯定也非常精明。在如此充满欲望的背景下,仅靠证监会基金处一纸《关于切实加强基金投资风险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遏制“老鼠仓”,显然是给“孙悟空”们戴上剪纸金箍。
无数次的教训表明,心理威慑不可能永远压抑住欲望,当心理承受力突破临界点时,欲望的洪水就会决堤。大禹治水的故事告诉我们,堵远比疏麻烦且缺乏效率。
换位思考提示人们,如果你坐在那个位置,如果你有150亿元投资权限,如果你发现为投资人赚取的收益和自己的年收入根本不成比例,如果你又有找不到比股市更好的投资途径,那会不会去冒风险赌一把?不要站在道德高度否认,我们不妨站在经济学家的角度思考。从这个角度出发,每位基金经理都可能成为“唐建第二”,而如何杜绝下一个才是管理层应该迫切思考的问题。
就像“锁只是防君子”的概念一样,证监会的法规只能对欲望缺乏的人起约束作用。有一个思路也许值得参考——能否尽可能地让基金经理们在收入上与业绩好坏挂钩?能否让传说中的基金公司股权激励早些理顺?能否允许基金经理们用自家的钱投资基金并定期公示于众?激励机制、疏通个人投资渠道、严格监管,再加上点像美国一样的严刑,这才是适合基金经理们戴的牢固金箍。而中国目前能提供的只是单薄的一纸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