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主席助理王兆星表示,按照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国银行转制为当地注册的银行法人以后,可以发行人民币的信用卡。 中新社发 海牛 摄
中新网11月16日电 今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举行新闻发布会,银监会主席助理王兆星在会上表示,按照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国银行转制为当地注册的银行法人以后,可以发行人民币的信用卡。
王兆星表示,关于发行信用卡所应该具有的良好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以及内部的IT的支持,能保证银行卡发行风险的可控性,银行监管部门需要认真加以审核。他还表示,关于信用卡所需要后备支持的支付系统,按照现在中国银行金融业的职责分工,对于支付系统的管理、运行,是由中央银行来负责。关于外资银行发行信用卡的有关风险管理的规制以及支付系统的应用,相关的一些问题和技术问题都将在即将制定和发布《银行卡管理条例》中加以明确规定。(据中国政府网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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