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就“集体返航”事件对东航提出四要求
2008年04月07日 21: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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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云南分公司“集团返航”事件受到公众关注。 中新社发 鲁谷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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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四月七日电 (记者 周音)中国东航云南分公司“集团返航”事件受到公众关注,中国民用航空局新闻发言人今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航局要求东航就“集体返航”事件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实事求是、依法处理、稳定队伍、确保安全。
这位发言人说,民航局的主要职责是行业监管,此次事件发生后,民航局给东航集团及东航股份公司发出了紧急电报,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立即派得力干部赶赴现场,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平息事态,并依据有关规章和规定,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二是要密切掌握飞行人员思想动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做好稳定工作,确保运输飞行安全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四是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与此同时,民航局特派两名观察员进入东航调查组,重点调查这些航班该不该返航。调查组这几天一直在紧张地工作,对所搜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向东航云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了解航班大面积返航发生的经过、原因、处置情况、当前状况以及公司下一步工作方案。
根据初步调查,三 月三十一日,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执飞昆明至迪庆、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文山、思茅、芒市等地共有十八个航班先后返航。其中昆明至丽江五架次,至西双版纳三架次,至大理三架次,至临沧二架次,至芒市、思茅、文山、昭通、迪庆各一架次。
调查结果表明,三月三十一日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执飞的云南省内机场的气象条件总体上是适航的,可以初步认定,确有机组涉嫌人为原因返航。民航局已要求东航对涉嫌人为原因返航的相关机组暂停飞行,接受进一步调查,并视情追究相关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完
【编辑:魏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