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5日电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今日刊登通知称,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进行了修订。
该通知称,此次修订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和数据的可采用度。
通知称,自2008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使用修订后的申报表进行申报。
附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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