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征卡拉OK版权费 积极缴费优惠或达5折
2008年11月07日 09:22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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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卡拉OK版权运营服务工作全面展开。 中新社发 绍常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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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广州召开“落实阳光工程——促进卡拉OK版权保护工作会议”。记者获悉,今年10月起,受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委托,广东省行政区划内卡拉OK行业的版权使用费的收取和交付提供服务,均由广州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按音集协的规定,广东省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为10元/天/终端(包房),会给予一定优惠。此举标志着广东省卡拉OK版权运营服务工作全面展开。
依照国家版权局、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公告,广东省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为10元/天/终端(包房)。该收费标准在全国仅次于上海市(11.1/天)、北京市(11/天)及浙江省(10.3/天)。收费工作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算起。天合公司表示,目前广东省的收费工作已经展开,进展还算顺利,不论卡拉OK的档次、收费标准都是统一的,按终端为单位收取。对积极缴纳版权使用费的经营者将给予优惠,若一次性缴纳2年版权费,优惠可能达5折。(记者廖靖文、苏蕾)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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