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贷款购买宝马后未按期还贷,名模瞿颖被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告上法院。这家销售中心因为替瞿颖提供担保,而被银行扣划贷款本金8.8万余元,故起诉瞿颖返还。近日,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诉称,2002年10月9日,瞿颖与该中心签署了一份《贷款购车合同》,约定瞿颖以汽车贷款方式自愿从该中心购买一辆宝马汽车,车价款为96万余元,车辆首付款为28.8752万元,同时向银行贷款67.37万元,亚辰伟业中心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随后,瞿颖又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7.37万,期限为60个月,每月归还本息1.2万余元,逾期还贷按逾期金额、天数和中国人民银行最新颁布的贷款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同时,亚辰伟业中心为瞿颖贷款向银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
亚辰伟业中心表示,合同签订后,该中心依约在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将所售车辆交给了瞿颖,瞿也履行了初期的还款义务。但自去年8月起,瞿颖逾期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导致贷款银行从亚辰伟业中心保证金账户中划走贷款本息8.8万元。事后,该中心多次劝说瞿颖还贷,但至今无任何结果,故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讨要欠款。
昨晚,瞿颖的经纪人刘先生以瞿颖在外地为由拒绝了采访,并给了记者北京一位李姓先生的电话询问。而当记者拨通这名李先生的电话时,他表示自己也刚从网上知道这一消息,目前他们未收到法院的传票。同时,对于瞿颖买车、欠款一事,他自称毫不知情。当记者提出想直接采访瞿颖本人时,他以“她正在拍戏”加以拒绝。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傅沙沙、赵志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