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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巨款豪赌并携款潜逃的江门贪官被判死刑 2000年12月21日 17:44 中新网广州12月21日消息: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贪污公款人民币1529万元、港币460万元,到澳门豪赌挥霍的原江门市城区政府办副主任、兼城区粤雄实业发展公司经理谢建卓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上缴国库。 谢建卓,男,51岁,广东省开平市人,汉族,原任江门市城区(现改称江海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城区(江海区)粤雄实业发展公司经理、澳门粤雄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 1995年7月,谢建卓采取不入账的手段,私自将新会一大厦铺位以人民币830万元的价格转让出去,将铺租侵吞。 1995年10月谢建卓又将624万元的地皮股权侵吞。 1996年3月,谢建卓私自将城区粤雄公司的1辆奔驰300型小轿车,典当给开平市新昌典当行,得款人民币60万元。 1996年4月,谢建卓经手将澳门粤雄公司“多宝花园”60套房售给澳门人阮×明,总价值港币3600多万元,谢建卓私自收取阮的港币300万元的售房款。 1994年8月,澳门粤雄公司向股东派息,江门城区粤雄公司分得港币100万元,谢建卓经手收取该款后,未在公司入账。 1995年10月,谢建卓私自将澳门粤雄公司所有的“多宝花园”1套价值港币70万元的楼房以60万元港币卖给澳门人林×达,并侵吞房款。 1996年8月,谢建卓私自将粤雄公司1辆“基先达”小轿车卖给张×兴,得款人民币15万元,后携该款于1996年8月16日外逃。先后潜逃至国外及新疆等地。 案发后,谢建卓不能退出赃款。(廖学安) 相关报道:江门一名鲸吞二千万元贪官出庭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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