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起跨国网络赌博案一审宣判 4名被告获刑
2008年01月18日 11:40 来源:津报网-每日新报 发表评论
近日,河北区人民法院对本报(注:每日新报)曾报道的“本市(注:天津市)首起跨国网络赌博案”做出一审判决。通过互联网连接缅甸赌场,然后组织多人与赌场同步进行“百家乐”赌博活动的四被告人,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
法院查明,2007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程威、高强、孟敏经预谋后,租用本市河北区榆关道附近一处房间,然后在室内通过互联网连接缅甸“黄金贵宾会赌场”的服务器,接收现场画面。此后,被告人组织多人与赌场同步进行“百家乐”赌博活动,以获取16%。的洗码钱。其间,被告人许嘉筠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与“黄金贵宾会赌场”收、汇赌资。法院还查明,此案中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赌资5万元以上。警方掌握线索后,将四名被告人先后抓获归案,赌资已被公安机关没收。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程威、高强、孟敏、许嘉筠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他们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公诉人在庭审中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四被告在庭审中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对自己的行为未作辩解。
河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威、高强、孟敏、许嘉筠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聚众赌博,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四被告人犯赌博罪的罪名成立。本案是由被告人程威、高强、孟敏提起的,被告人许嘉筠积极参加,四名被告人在本案中“主从犯不明显”。法庭考虑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予以处罚。四名被告人庭审中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记者了解到,四名被告人的刑期和拘役时间均为6个月。(涉案人物为化名)(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佟剑 崔跃勇 摄)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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