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2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7月12日,公安部召开重点省、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集中整治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深入分析当前爆炸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查找全国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对重点省、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指出,尽管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当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管理形势依然非常严峻,重特大爆炸案件、事故接连发生,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持刀杀人、持刀抢劫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集中整治面临的压力仍然很大。6月8日,湖南省永顺县民族二中学生因同学纠纷,持刀将两名熟睡的同学杀死。6月26日,陕西省府谷县后老高川村一村民家发生爆炸,造成11人死亡、19人受伤。7月1日,中铁十五局洛湛铁路五里牌段二项目部施工方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施工的邵阳民工引爆一包3公斤的炸药,当场炸死5人,炸伤15人。7月7日,山西省宁武县王二文将非法购买的私炒炸药藏匿家中,因炸药中含有氯酸盐成分发生自燃引起爆炸,造成49人死亡、30人受伤。
刘金国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具体部署,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自我加压,鼓足干劲,进一步加大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力度,彻底整治非法矿点和关闭停产矿点从业人员私藏的爆炸物品,严厉打击私炒炸药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对非法制贩枪支的源头治理,彻底收缴管制刀具,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要与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关闭停产小煤窑的具体情况,对辖区内的小煤窑、小矿山、小采石场等矿点,一旦采取关闭停产措施,要严格监督其妥善处置剩余爆炸物品;凡发生非法转移、去向不明的,要动用一切手段进行追缴,必要时要使用搜爆犬、炸药探测器等进行地毯式搜查,一查到底;要创新工作思路,体现标本兼治,对于关闭煤矿后群众手中剩余的从合法渠道购买的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品,由政府或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收购,集中处理。对于私藏爆炸物品的群众,凡是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交出的,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逾期不交出的,一经发现,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要积极协调配合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大查封取缔各类非法矿点的力度,彻底消除非法炒制爆炸物品生存的土壤。要把提高对私炒炸药的发现能力作为重点,私炒炸药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采取公开检查、逐户走访等措施,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发现的私炒炸药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刘金国指出,非法制贩枪支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地区,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突破大要案件,严惩犯罪分子,摧毁制贩枪支窝点和销售网络。要加大公开管理、公开查处的力度,重点强化对校园周边地区的巡逻控制、对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治安管理,对非法携带的管制刀具发现一把收缴一把,绝不允许把管制刀具带到这些场所和部位,威胁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威胁群众的安全感。对在小商品市场、风景旅游区等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的,要一律予以收缴,依法处理。要加大经费投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兑现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