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齐鲁晚报报道,26日上午,山东济南市召开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大会,济南市公安局宣布对盗窃犯罪嫌疑人王某等40名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数名案犯进行公开宣判,大会后,8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悉,此次被依法惩处的犯罪嫌疑人和案犯中,有穷凶极恶、故意杀人的;有盗窃公私财物的;有抢劫他人财物的。
犯罪嫌疑人郭某、解某于2006年7月5日到济南要账未果,因无钱回家遂滋生了抢劫出租车的歹念。7月6日6时许,二人搭乘崔某驾驶的出租车行至一条偏僻的田间小路时,郭某用运动衣在后面勒住崔某的脖子,解某抢走崔某一部手机,一部小灵通和200余元人民币。随后二人又将崔某杀害。郭某回家讲了杀人抛尸一事后,其父不但没向公安机关举报,反而帮助二人购买了汽油、铁锨等物品,将崔某焚尸灭迹。
犯罪嫌疑人王某、刘某、赵某于2006年8月5日凌晨,结伙窜至济南市某机床厂工具库盗窃铜套80余件,价值2万余元。此前三人还曾在该厂内盗窃电线、铜套等物品,作案十多起,盗窃总价值66000余元。
2006年6月至7月,犯罪嫌疑人王某、高某、陶某、陈某流窜来济,交叉结伙,先后在五里牌坊路口、经二纬十二路口等地,采用分散汽车驾驶员注意力的方式盗窃驾驶员的提包,连续作案7起,盗窃现金、手机、购物卡等物品一大宗,总价值10万余元。(张庆村 党亚力 葛福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