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画面上的人叫陈永,为救溺水的同事而失去了生命,四川省崇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查后,认定陈永的举动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然而陈永获得见义勇为称号刚满一个月就被崇州市人民政府给撤销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请看记者的调查
见义勇为先封后撤 亡者家属要讨说法
在崇州市王场镇东风村,记者看到了陈永年迈的双亲。34岁的陈永是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是这个家中的生活依靠。从儿子出事到现在已经一年多的时间了,两位老人还没有走出丧子之痛的悲伤。
陈永的母亲 赵春玉:为我的孩子我的眼泪都哭干了,眼睛看都看不清了。
据陈永的父亲回忆,2005年7月的一个晚上,他接到了儿子单位打来的一个电话。
陈永的父亲 陈和仁:他们第一句话就说陈永救人出事了
接到这一噩耗,陈永的家人立刻赶往了出事地点。事发现场就在陈永生前就职的四川创耀旅游保健度假有限公司的附近。
记者出镜:这条紧邻着创耀公司的河叫味江河,据目击者介绍,2005年7月23日的晚上,包括陈永、程凤君在内的几名创耀公司的员工就是在这片水域游泳,当时程凤君出现了溺水的状况,有很多人看到陈永一直将程凤君推到浅滩处,后来被另外一名保安救起,而陈永却再也没有上来,而且在此后长达十个月的时间里一直下落不明。
当时在正在河边采砂的吴林目睹了整个事件的经过,他认为陈永如果当时实施自救,根本就不会出事。
目击者 吴林:他水性比较好,如果他不去救人,她也不会淹死,他救人救得没劲了就沉下去了。
半年多之后,救人者陈永的遗体才在下游被找到。经过陈永家属和当地乡镇政府申报,并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和崇州市综治办审核认定,2005年5月31日,陈永的家人接到了由崇州市综治委下发的《关于认定陈永见义勇为的意见》,并从见义勇为基金得到了1000元的奖励。然而就在陈永的父亲去劳动部门为儿子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却意外得知陈勇的见义勇为称号已经被取消了,这让陈永的家人难以接受。
陈永的父亲 陈和仁:他们说孩子的工伤认定也难以认定,我问他们怎么回事,他们说崇州市政府从6月份就撤销了陈永见义勇为的决定。
见义勇为的称号刚满一个月怎么就被撤销了,撤销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四川省崇州市综治办主任 余林:从事实上材料调查取证还不充分。从程序上综治办没有权利认定,我们把政府的权利行使了,因此这个案子看起来程序上和事实上还有些问题。
陈永的家人对此很困惑,一年多来陈永的父母为儿子申报“见义勇为”准备了各种材料,出事当天有六名目击者证明看见陈勇救人,另外,当时和陈永在一起的同事也出具了书面证明,陈述了事发当时的经过。而且,当地的187名村民还联名签字画押要求政府确认陈永见义勇为。
综治办是审核了所有这些材料,并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才颁给陈永见义勇为称号,这怎么成了“调查取证不充分,未按规定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呢?
主持人:救人者陈永的父亲陈和仁说,儿子的死让他们伤心,政府的态度让他们困惑和失望,而被救者的态度更让他们心寒。
曾经被陈永奋力施救的程凤君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从不肯与陈永的家人见面,陈家人九次登门请求程凤君为儿子救人事实出面作证,挽回陈永见义勇为称号,也始终没有得到当事人程凤君的任何回应。
陈永的父亲 陈和仁:对这件事情知道现在还是不闻不问,没有感谢二字,我们的确心寒。
崇州市王场镇东风村村民:人家失去了生命把你救起来,你起码要来安慰一下人家的妻子,对老人有份孝心,对孩子有份关爱,这才是正确做人的道德。
按照陈永家人的说法,事发当天陈永是为救一起游泳的同事程凤君而死的,那么,程凤君又为什么不做任何回应呢?记者几经努力,终于采访到了程凤君。然而程凤君却始终说她当时吓晕了,并不知道陈永在救她。
被救当事人 程凤君:事实就是事实嘛
记者:事实是说你不知道陈永对你进行了施救行为?
被救当事人 程凤君:这个我不清楚,这些问题请问我的代理人。
程凤君始终不愿正面回应陈永是否救过她,而事发当天与陈永一起游泳的同事们在事发之后没有多久,便都先后与创耀公司解除合约而不知去向。陈永的家人也因此陷入了困境。如果陈勇的同事们都躲着不出来作证,陈永就很难被认定是见义勇为,那么劳动部门对于陈永工伤的申请将不予认定,陈永生前所在的单位创耀公司也就不用为此拿出几万元的赔偿,这也就意味着陈永因救人而死,他的家人却得不到相应的赔偿和心理安慰。
陈永的母亲 赵春玉:太不公平了,我的孩子是救人而死的,如果政府是这样的态度,今后社会上还有哪个来做好人好事,哪个来做英雄?
主持人:陈永家人的遭遇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我们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来源:中央电视台-中国法治报道,记者:徐平 张犁 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