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九月十六日电 海南省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原主任陈明华涉嫌受贿二百五十万元,日前由省检察院海南分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至此,在海南省引起震动的工商银行七件八人商业贿赂窝案,宣告侦结。
据海南日报今天报道,控方查明,陈明华在省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担任工作时,在审核开具信用证工作中,涉嫌收受海南宏坚贸易公司原经理刘炳坚贿赂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
据悉,在这一金融系统商业贿赂窝案串案中,涉及受贿案四件五人,包括厅级干部一人、处级干部两人;行贿案三件三人。共追缴涉案赃款和非法所得两千余万元。
据了解,检察机关从省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因开办信用证而发生的呆账入手,经过艰苦查证,挖出了海南省工商银行原行长麦某及其儿子麦发雄、省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原主任李家祥、省工商银行国际部国际结算科原科长林群、省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原主任陈明华等涉案人。目前该窝案中,除麦某在逃,刘炳坚、陈明华在审,其他五人均已被判七到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