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女讲师胡薇制毒案备受社会关注。近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胡薇无期徒刑,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 刘军(胡薇丈夫)死刑。
被告人胡薇,药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南昌大学化学系实验室分析、试验员;被告人刘军,化名杨顺利,财会专业大专毕业生,无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军为牟取非法暴利,伙同被告人胡薇研发出制造毒品摇头丸的技术后,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并提供制毒的原料供制毒者大批量制造毒品;单独研发出制造冰毒的技术提供给他人,并提供制毒的原料供制毒者用于制造冰毒;伙同被告人胡薇研发、制造含氯胺酮成分的毒品K粉,合计30.86公斤,并单独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
被告人胡薇主要负责毒品技术的研发和参与制造毒品的指导,刘军负责制造、贩卖毒品,两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当。但因胡薇在审查起诉阶段自然分娩,应视为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另两名被告人李海平、姜国民分别贩卖毒品K粉2.5公斤和200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和1万元。
宣判后,除被告人姜国民对此判决不上诉外,其他三名被告均不服判决,表示上诉。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