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台“行政院”院会14日通过台军方所拟的“重大国防投资暂行条例”草案,将“柴电潜艇购买可行性评估案”、“P-3C定翼反潜机”、“爱国者二型导弹系统性能提升”第1年所需经费,以及太平岛兴建简易运输机跑道所需费用,列为2006年度追加预算,相关预算以63亿元(新台币,下同)为上限。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行政院”在5月24日时已通过上述军购追加预算案,但送至“立法院”后被认为不符“预算法”规定,因此台军方再拟定此“重大国防投资暂行条例”草案,为军购追加预算案订定“法源”。
草案内容共有5条,条例第5条规定,本条例自公布日实施,至2006年12月31日止。因此,如果这次临时会无法处理,势必得延至9月“立法院”开议会再审理,离终止日仅不到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