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6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外刑事案件,一越南籍妇女黎氏秋商涉嫌拐卖妇女被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8月8日,在河南省新密市关口镇李金龙家,被告人李金龙、黎氏秋商将一名叫黎氏雪的越南籍妇女卖给卢氏县横涧乡董家村的李富珍为妻,得款5000元。2005年2月21日,在卢氏县横涧乡淤泥河村何石方家,二被告人通过莫景禄介绍,将一名叫武氏鲜的越南籍妇女卖给何石方为妻,得款7000元。2005年3月14日,在郑州火车站一饭店附近,二被告人通过莫全血介绍,将一名叫范氏心的越南籍妇女卖给卢氏县横涧乡董家村的常立方为妻,得款9000元。2005年5月6日,在郑州火车站附近一公园内,二被告人通过何石方、武氏鲜介绍,将一名叫黎氏森的越南籍妇女卖给卢氏县横涧乡杜家岭村的王海波为妻,得款1.09万元。2005年6月1日,在三门峡汽车站附近,二被告人通过莫全血、李富珍、黎氏雪的介绍,将一名叫范氏灵的越南籍妇女卖给卢氏县横涧乡董家村的李战伟为妻,得款9000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金龙、黎氏秋商先后贩卖妇女多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赵富林 白旭春 吴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