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三月二日电 (张墨)记者今天从山西省府获悉,为遏制矿难发生,保障煤炭资源有偿使用,该省已出台《关于运用司法手段联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意见》,专门用于打击非法采矿者。
山西是煤炭大省,由于看好其间利润,一些地方出现煤炭开采私挖滥采现象。虽然山西省府不断打击非法采矿者,但是非法开采依然屡见不鲜。鉴于此,山西省出台《关于运用司法手段联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意见》,明确提出追究非法采矿行为人刑事责任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有关程序,并对矿主以“盗窃国家资源罪”论处。目前,山西省已将该《意见》提请中国最高法院。
此外,山西今后将重点管理非法矿主和基层干部“两头”,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煤矿,并给予一万元到五万元的奖励,且不需要办什么领款手续、不需要拿身份证、不需要转账,只要举报查实就当场兑现,以保护举报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