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6日电 中共中央组织部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强调,要以增强素质、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保证,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善于治县理政的高素质县党政正职队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意见》指出,县在国家组织结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权稳固的重要基础。县领导班子担负着领导县域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职责。县党政正职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县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抓好县党政正职队伍建设,关系到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当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基层各种矛盾的凸显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处在地方工作一线的县党政正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县党政正职队伍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基层普遍反映,县党政正职岗位重要,责任大、压力大,工作辛苦,在加强管理和监督的同时,需要给予特别的关心和支持。
《意见》要求,要高度重视县党政正职的选拔任用,把县党政正职的选拔放在同级干部选拔任用的突出位置。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针对县党政正职的岗位特点,制定具体选拔标准。进一步优化县党政正职队伍结构。县党政正职队伍要以45岁左右的为主体,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县党政正职。同时,要注意使用其他年龄段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干部,防止在年龄和学历上搞“一刀切”。要注意选拔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县委书记、县长要注意合理搭配,实现优势互补。加强教育培养,是全面提高县党政正职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的基础。要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重点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加强县党政正职的能力培养,努力提高他们驾驭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扩大视野,多渠道、多形式地遴选,努力形成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堪当重任的县党政正职后备干部队伍。要按照县党政正职的成长规律,根据后备干部的不同情况,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有计划地选派到上级机关、经济发达地区或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较多的地区和乡镇、街道锻炼。要坚持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统筹考虑后备干部的使用。
《意见》强调,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是加强县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要从有利于这支队伍的稳定,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出发,进一步明确管理权限,改进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县委书记、县长岗位特点和要求的考核办法,以形成良好的用人机制和正确的用人导向。要严格控制县党政正职任期内的职务变动。县党政正职原则上要在同一县任满一届,除工作特别需要或有特殊情况的,届中一般不作调整。要实施有效的激励。重视县党政正职的培养和使用,把优秀的县委书记和县长作为市(地、州、盟)党政领导班子和省(区、市)直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对较长时间在县委书记、县长岗位上工作,表现比较优秀的,可以在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要注意发现、培养先进典型,定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评选表彰。县党政正职岗位重要,责任重大,群众关注。他们能否正确行使权力,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影响一个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直接影响党的威信和形象,必须从严要求,强化监督。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制定有力措施,保证县党政正职正确行使权力和健康成长。当前,对县党政正职要重点在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问题决策和廉洁从政方面加强监督。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构建一套便利、管用、真正有约束力的监督机制,切实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据了解,中组部近年来对加强县党政正职队伍建设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先后举办多方面的专题研究班、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数易其稿,最后报经中央同意正式下发了这个《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