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6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犯罪案件的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提出,要高度重视宽严相济政策在执法办案中的运用,该严则严,又要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贾春旺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说,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犯罪案件,要充分体现依法从宽的一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依法应当起诉的也要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从轻处理的建议。他还说,要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贾春旺同时指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势下,坚持用这一政策指导法律监督工作,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就不会实现社会的和谐。强调宽严相济,并不是放松对犯罪的惩治,宽严相济必须有从严的一面,关键是该宽的要从宽,该严的要从严。不能因为强调预防、强调保障人权、强调化解矛盾就忽视打击的一面。(杜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