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2006年1月1日起,中国进一步降低100多个税目的进口关税,产品涉及植物油、化工原料、汽车及零部件等;取消豆油、棕榈油、菜籽油3种农产品的关税配额;停止征收纺织品的出口关税,并对60多项出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作者:徐劲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