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24日在京透露,《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将于今年12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力争明年通过。届时,我国现行小学、初中的重点班将有望取消。(《新京报》11月28日)
凭一纸法律条文就能禁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中的“重点班”?在我看来,现在作这种期待,恐怕言之尚早。
道理很简单,因为所谓“重点班”,并不仅仅是个单纯的办学名称问题,而是背后一系列等级化教育体制问题的一种必然反映,也就是说,教育本身的等级化是催生班级设置“重点、非重点化”的体制性土壤,前者不除,后者必然难止。具体而言,这种教育等级化,我以为,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比如,学校体制的等级化。很明显,时下被“重点化”了的远不止是一个重点班的问题,更是学校本身的“重点化”——重点中学、重点小学,县重点、市重点、省重点等等,不一而足。当然,我们不否认,近年来不少地方做了很多取消重点学校方面的工作,重点学校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至少在形式上已经没以前那么多了,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从实质上看,学校体制等级化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换汤不换药的学校等级制度仍然普遍存在(比如所谓的示范学校、实验学校等)。这种背景下,学校等级依然如故,低一个层次的班级等级,如何能真正取消?
更重要的是,教育评价体制的等级化。学校设置“重点班”究竟为的什么?当然是为了应试。而应试为什么如此重要,当然还是因为这是时下事实上压倒一切的教育评价手段——比如升学率、上线率、重点率等等,那么,进一步看,应试教育的实质又是什么?说到底无非也就是一种等级化的评价方式——按机械的应试能力、成绩分数,把学生做“三六九等”、“尖子生、好生、差生”的划分,漠视教育自身的丰富内涵和受教育者平等、内在的教育需求。显然,只要有这样的评价体制在,只要升学、应试还是教育事实上的根本目的,那么与之伴生的诸如重点班之类的等级化设置,就不可能根本禁绝。
最后更有教育投入保障体制的等级化。众所周知,在教育资源分配问题上,除了总体投入不足之外,另一个更为人关注、也更为严重的问题正是,分配本身的不均衡:重点学校意味着优渥的“重点”投入,其教学设施到师资配备甚至可以和大学媲美、向世界一流看齐,而普通、边缘学校在经费保障上则往往捉襟见肘、入不敷出。这种教育保障环境下,许多学校为了增加收入、“创牌子”,集中精力大办附加大量收费各种的重点、精英班,自然也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这也正是为什么最热衷于办重点班而且花样名目最繁多的学校,往往是那些当地的非重点或者重点级别不够的学校的缘故。
总之,除非上述这些等级化的教育体制弊端上得到根本解决,否则,依附其上的包括重点班在内的不合理教育乱象,就很难遏止,而要做到这一点,《义务教育法》的具体一个法律条文的修订,显然只是其中过小的一步。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作者: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