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十月十九日电 (梁波)截至十月十二日,山西省共清理出九百二十二名官员投资入股煤矿,涉及金额达九千二百五十七点七四万元人民币,其中山西省十一个地市的八百三十六人已撤出入股资金四千零七十七万点三三万元,剩余八十六人的撤股工作正在进行。
据了解,山西省除了对国家清理纠正范围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明股的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清理外,山西省还将对官员以权力入股、干股分红,以家属、亲友名义间接入股等深层次问题,采取要求个人积极申报、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以及重点检查抽查等多种形式予以彻底清理。
另外,山西省对一些重点产煤市、县还采取以人找“股”,以“股”找人的双向清理措施的同时,还向煤矿发放通告,要求各煤矿协助清理,并通过工商管理部门了解各煤矿的股本构成,彻底清查纠正处理。
此外,山西省在派出督导组对全省十一个市的清理进行督查和调研的同时,开通了三至四部举报电话,分别受理群众的举报。截至九月三十日,仅山西省清理纠正领导组设立的三部举报电话就受理来电举报六十三起,对群众反映的情况,目前正在加紧清理排查。
据山西省纪委有关人士介绍,山西省普遍实行了零报告制度,对凡属于清理纠正范围内的人员,无论是否有入股煤矿的问题,都必须填写申报表,由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留档待查,并规定如果申报不实,查实后要从严处理。